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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福建省爱心帮扶公益协会会员会费缴纳说明的通知
关于福建省爱心帮扶公益协会会员会费缴纳说明的通知
为保证协会正常开展活动,向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,按照国家民政部、财政部《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》(民发〔2006〕123号)和和福建省民政厅《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通知》(闽民管〔2013〕455号)的要求,根据《福建省爱心帮扶公益协会章程》第五章(第三十条至第三十八条)及《福建省爱心帮扶公益协会会费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福建省爱心帮扶公益协会将在每年的3月1日至4月30日收取本年度会员会费。现将具体缴纳说明公告如下:
会费标准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。会员在9月1日前新申请加入会员时,须按会费标准全额缴纳;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申请加入会员,则按会费标准的50%缴纳。本年度缴纳的会费只计入会员当年度会费。非新加入的会员须按会费标准全额缴纳。
所有会员须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会费,逾期缴纳或未缴纳的,按协会《章程》相关规定作自动退会处理,若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协会秘书处作出说明。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特此通告。
福建省爱心帮扶公益协会
2019年4月30日
- 上一条:福建省爱心帮扶公益协会2019年度会员会费缴纳情况 [2019/6/2 12:55:26]
- 下一条:关于免去福建省爱心帮扶公益协会理事职务、理事单位资格的公告 [2020/5/4 16:13:28]